<
>

推荐课程

查看所有
当前位置:首页 > 作品 > 学生作品 > 初中 > 正文
初中

【初三·不愧于良心】闫必行(京源学校)  

时间:2016-08-31 12:03:06上传者:国思访问:

  作者:闫必行(京源学校)

  “三鹿奶粉事件”现在几乎人尽皆知。无良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商品中“偷工减料”,在奶粉中添加各种化学材料,导致使用者生病。像这样的事件现在层出不穷。人们开始担心:现在的东西有什么是安全的呢?

  现在的商家为何如此明目张胆地欺骗消费者呢?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商家根本不怕法律;二是利益的需求:把材料换成劣质品,从而减少成本得到巨大的利润。而促使商家做出这两点的就是良心的缺失。谁不想富有呢?但你的财富不能建立在消费者受害的基础上。

  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跃过法律的红线,让人们受到伤害。这种行为是自私的,是有愧于良心的。反观现在这个社会,这样有愧于良心的事情无处不在:老太太倒在地上骗扶她起来的人的钱,一些媒体断章取义,不分事实,只为夺人眼球。所以商家需要良心,媒体需要良心,群众也需要良心,整个社会都需要良心。我们更应该如此:我们抱着将心比心,“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的想法。在知法守法的前提上,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是无良之人的敌人,他们理应害怕法律。

  在我的老家有位卖羊肉串的老大爷,他十几年如一日,羊肉串2角一串从不涨价。而且羊肉串质量有保证。当有人质疑他羊肉的质量时,他总会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卖假肉可是违法的事,做不得。再说我卖假肉的话,良心会难受。”在他那里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原因有两点:对他的信任,对他的支持。

  老大爷通过坚守和付出得到了可观的收入,这是他应得的。他无愧于自己的良心。

  两者都得到了财富,但一者是通过“偷工减料”,另一者是通过十几年如一日的坚守;一者游走法律之外不怕法律,另一者是知法守法,以信为本;一者自私自利有愧良心,另一者坚持付出,天地良心。

  与其偷工减料,昧着良心最后得到法律的制裁,不如光明正大,脚踏实地,责任立业获得财富。

  不光是商家,如果整个社会都能做到“知法守法 无愧良心”的话,那这该是一个多么和谐的世界啊!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国思网立场
本文由国思语文授权国思网发表,并经国思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国思网)及本页链接。
原文链接 http://www.guosiyuwen.com/zuopin/xueshengzuopin/chuzhong/2016/0831/9134.html
返回顶部 招生简章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