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去了加拿大了。相处十四年,她最终还是要走。离别时没有电视里演的那么伤感——我对她确实没什么好印象。
从小到大,我们一路打过来。我刚记事时,我们在打架。送她上飞机前,我们依然在打架。
我对她的最初印象,便是呲牙咧嘴。那时听大人说吃鱼眼补脑什么的,于是每顿鱼眼睛都是我俩一人一只。若是某个大人误吃了一只让盘中鱼眼成了单数。我们总会抄起筷子大打出手。那时用筷子夹菜还不甚利索,用来打架却是声势浩大。我们从不记得最后是谁抢走了鱼眼,后来不和她同餐也再没注意过盘中的鱼眼。我想,真是奇怪,原来我并不爱吃鱼眼。
长大些,我对她的印象是凶神恶煞。上初中后,她学了跆拳道,和她打架我不会有胜算,于是我极少惹她。有那么一次,我和同学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外面飘着小雪。我看见她的时候,有点发愣,她站在校门口,搓着手。下一秒,我记起来她好像是来给我送书的,昨天我跟她说了要借。看她肩上一层薄雪,应该等了许久。瞬间我一感动,摞下同学向她小跑过去。而感动未持续几秒,她洪亮的高音已响起:“吴双你个死孩子!自己的东西不想着。知道老娘等你多久了吗?屁股又痒了是不是......”接下来便是我“我错了,我错了。”的哀号,以及眼见温情戏码转为暴力的同学们面面相觑。
她上飞机前,我对她的印象.....唉,还是老样子。我们谁也没说“珍重”“惜别”之类的话语。我还很不应该地说了一句:“听说加拿大三文鱼很便宜啊!”她笑着,踮起脚,凑近我的脸——不出我意料—一口咬下,留下一排排红红的牙印。我也立马回敬,意料之外的是她没有躲。
真是喜感,掐着开始,掐着结束。
幸好在分别时,我在脑海中把这些印象叠齐,藏好,才不致在离别时更不应该的笑出声来。就像现在,笑的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