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振埔(人大附中)
你是否记得,有一位黑鞋黑裤黑袜的老人,在你的脑海中越行越远,最终消失不见。
你本以为,他是你母亲的父亲,是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存在。而如今回想起来,有关他的信息少得可怜,他叫什么?他哪年出生的?他有多高?你什么都不知道。然而有一件事是忘不掉的,他不爱说话,偶尔嘟囔几句,而其中说的最多的一句是“我要回家”。
他本人是没有房子的,就轮流住在各子女家,“家”对他来说,是什么呢?
因为你的母亲是他的女儿,所以你在大年三十的时候从未见过,除了一次。那次是上午去的,见到他时还没什么人。当你和你母亲见到他时,他颤颤巍巍地指着你的母亲问身边的人,“她是谁啊?”“他是您的女儿,是谁谁谁”“不对啊,我的女儿没这么高”。你看他手比的身高,那分明是十一二岁小孩的身高,那时你还觉得奇怪,这人是不是老糊涂了,连自己女儿都认不出来,自己家都不认识。
从那一次起,每次见到他,都觉得他矮了一大截,这不仅仅是因为你长得快,也是因为,他的背一天天的驼下去了。他的话越来越少,神色越来越萎靡,饭越吃越少,从一天三顿喝酒吃肉,慢慢变成一天三顿素食,再到一天二顿,一天一顿。身体由开始那个高大的背影几乎矮了一半。时间改变了他。
如今回想起来,那时几乎就没有关心过他,现在想想,他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老人。他的“家”,并不只是那个破旧的小土房,还应该有你的姥姥陪在他身边,有你的母亲及她的兄弟姐妹们背着书包去上学,每天挣工分的那个家。是“时间上的家”。
他只是一个被时间送到四十年后,又迷失在时间这座迷宫中的老人。他的一切,除了身体和年龄,其余都落在了四十年前,他的世界与我们的不一样。正如《盗梦空间》中的那些实验者“他们不是来这入睡,是为了醒来。”他的“家”在何方?没人知道。
评语:文章结尾的议论非常精彩,文章因此有了深度,好!但文章写他的事,在扣紧“想家”方面仍然不足,
人物的事件应充分突出人物的特点,细节描写也应如此,试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