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应安祺(首师附中)
有一次在金源的酷迪宠物店,我看到了它,从此结下了缘。
那是一只黑色的小狗。毛色乌黑发亮,一颗圆圆的小脑袋,上面长着一双滴溜溜转的黑眼睛,一个黑色的鼻头翕动着,不时嗅嗅空气中的味道,这是一只黑色的泰迪,一个很特殊的毛色,在一堆棕“毛球”里面,这只小黑“毛球”是那样的扎眼。远远地我就看见这只泰迪了,它仿佛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我走到他面前。
走到他的笼子前,他便开始兴奋地汪汪叫,因为是只小狗,所以叫声又尖又细。他用爪子使劲儿地扒拉着笼子门,想要出去,并且一个劲儿地冲我摇尾巴示好,还时不时伸出他那又细又长的腿,挠我一下。我便让叔叔替我开了锁,将这个黑“毛球”取出来。
“咔哒”一声,锁开了。这个小毛球连滚带爬地跑到我怀中,本来不安分的小狗,不知为什么,一下子安静下来,温和地趴在我的怀里,时不时舔我一下,用他那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那黑色的瞳仁在灯光的照耀下,流动着异样的光彩,仿佛在诉说着自己在笼子里是多么地痛苦。看着他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抚摸着他那黑绸一样柔软的皮毛,听着他在我怀里轻微的呼吸声,去轻声对身旁的妈妈说:“妈,我要这只狗。”妈妈瞟了一眼我怀中的小狗,说道:“那么多可爱的小狗,干嘛买只黑的?再说了,养狗太费劲,玩会得了,别买回家。”怀中的小毛球仿佛听懂了妈妈的话,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似乎在哀求着:“别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不嘛。”我哀求到。“那你喜欢他什么呀?”妈妈质问道。
是啊,我为什么会一眼就看上这只小黑狗呢?他既没有京巴憨厚,也没有柴犬机灵,更没有狼狗凶勇。但是我与他有着难以诉说的缘分。不然,在那么多只狗中,我为什么会独独看上他?他为什么在看到别人时不为所动,而看到我时兴奋不已?我觉得,这就是缘分,我要想尽一切办法将他带回家。
在我的大招“一哭二闹三卖萌”和苦苦哀求下妈妈同意我养这只小狗,但是要我自己养。
从宠物店将它买回来,叔叔给了我一根牵它的链子。拉着链子,把它牵到了车上,放在我座位旁,他都一个劲儿往我身上爬。因为只有一个多月大,小小的他走起路来总是被自己绊倒,跌跌撞撞的。我看着他,那笨拙的样子,笑了。伸手将他抱到自己胸前,他立刻讨好地舔了舔我的脸,我又笑了。感受着他那颗“怦怦”跳动的心,我知道我与他结下了缘,我要对他负责。
将他带回家后,我用自己的压岁钱给他买了最高级的狗笼子,最新颖的玩具和昂贵的进口狗粮。为了养好这只小狗,我可谓是煞费苦心。每周给他洗一次澡,他变得香喷喷的,我却被他弄得满身肥皂泡,狼狈不堪;每个月带他去剪毛做造型,我在门口耐心地等待三个多小时;在他生病的时候,我会把他放在自行车框里带他去医院看病;在他打针输液时握着他的小爪子陪伴着他。久而久之,他对我有了依恋之情。在我每天早上要出门上学时,他会“呜呜”地抱怨;在我放学回家时,他会咬着我的裤腿围着我撒欢。不管功课多忙,每天我都要挪出一个多小时陪他玩耍。
看着他活泼可爱的样子,我想起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前世八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一次擦肩而过。”他作为我的宠物,我们必须在前世有着成千上万次的回眸。我要好好照顾他,绝不辜负这份缘,也绝不辜负前世成千上万次的回眸。
评语:文章在叙事以后能扣题目去点题,很好!但文章叙事时详略的处理不够理想,在买狗前些太多,
重点不突出,在叙事时要考虑文章的中心“缘”,其余内容少写,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