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子淳(北师大实验)
吸血鬼,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只是滴血的獠牙,和凶残的毫无一丝人性的眼神,但在我心中却对这种奇妙的生物有不同的认知。
细细的尖牙,高突的鼻梁,深邃的眼神和温柔、白皙的肌肤、高挑的身。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像贵族一样的魅惑。我不禁在记忆的溪流中溯游而上,回忆着我是何时迷恋上了吸血鬼,热爱吸血鬼。
这是小时候我在日漫中认识他,孩提时代的天真和胆大使我至今还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他的存在。我极近疯狂的追任何关于吸血鬼的美剧,没有什么让我如此深陷其中,使我沉沦。
然而我对吸血鬼的认知不会停留在我小时候幻想的美好世界之中,我看到了更多所谓眼前的大千世界。人们自相矛盾的在追思历史美其名曰的在组织着各种怀旧的活动时,又有多少历史被遗忘在了灯红酒绿,虚无缥缈的城市中。人们的欲望太强,想要的太多却忘了固守不能兼顾,反而弄巧成拙,我觉得这就是为何吸血鬼从古老的传说中脱颖而出。这个人们所臆想的生物拥有着不死之身,而这正是人们所想要的长生不老;他速度敏捷,而在这个匆忙浮躁的社会谁又不渴求?他甚至不需要休息,在这个和时间赛跑的时代,谁又能从中逃脱,摆脱欲望呢。吸血鬼有太多独特的地方,甚至说每个地方都可以与人们的欲望勾连起来,不是强词夺理的联想,而是名正言顺的“安家”。
我不期望成为他,不代表我不想去以他的姿态感受这个世界。我常常想我何时能摆脱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忘却尘世间的烦恼琐事置身于山峦溪水之间,锐利的视觉,敏感的视觉让我看到远处的山峰上随风摇动的小草,让我听到渺远山谷中水流潺潺,风带我感受泥土的细腻,轻轻一跃,我已翼然临于湖上,双脚轻轻滑过湖面,扰乱了镜中景,触动了我的心。
我用自己的方式感受着想象着去热爱他,这算是我们之间的默契吧!
评语:文章以这样的角度能写出背后这么深的内涵,有明显的进步,好!但是,文章的整体感不佳,
文章的切入点何不放在山中读书,而后结尾再回到读书中的想象,呼应应处理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