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障初中入学工作的有效推进,在中学附小及对口直升中学的小学实行直升入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教委统筹,分步实施
直升入学工作由西城区教委统筹管理,相关小学作为实施主体进行资格审查,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录取。
(二)面向全体,机会公平
直升入学工作面向具有直升资格的全体学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生自愿,免试入学
直升入学方式本着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参加计算机随机派位。
二、基本办法
(一)直升资格
具有中学附小、对口直升中学的小学连续六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直升比例
2015年小学直升对口中学的录取人数比例上限为本校连续6年学籍应届毕业生的30%。
(三)工作程序
1.具备直升资格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可自愿参加直升入学;
2.学校审核确定资格,报西城区教委备案;
3.计算机直升派位;
4、公示派位结果。
(四)与其他小升初入学方式的关系说明
1.直升入学的方式仅面向西城区教委确定的中学附小和对口直升小学;
2.自愿申请参加直升派位入学的学生如被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方式入学;
3.未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其他方式入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相关小学是直升入学工作的主体,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方案和程序,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对在具体实施中违规行为监察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及时沟通
相关小学要及时按要求向教职工、家长、学生宣讲政策,保障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