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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开展纪念“国家宪法日”活动

时间:2014-12-10 11:31:52来源:发布:国思访问:
  2014年12月8日,何石明副校长代表学校做了题为“北京四中纪念“国家宪法日”的国旗下演讲。

  何校长梳理了中国宪法诞生的历史进程。背负着悠久的人治历史文化传统,中国宪政从百多年前的寻求救亡图存的一剂良药,到现在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走过了动荡不安的一百年: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将“臣民权利义务”附于后,这提及公民权利的法律文件,只是一个没有效力的立宪原则,却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君权规范化,为中国立宪之始。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所谓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临时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中间经历七五宪法与七八宪法,直至1982年,现行宪法正式诞生。

  依宪治国,彰显契约精神,有法必依,人人平等。宪法是共和国的精神支柱,是公民民主生活的源头活水,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也是对国家机关权力的约束,是国家处事的最高准则,是社会的规矩。只有法制健全了,才没有胡作非为,暴戾之气,没有为所欲为,草菅人命,才能有真正的民主与和谐。

  何老师说,四中人一向具有“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一向具有“敢于担当天下兴亡责任”的家国情怀,理性面对社会,找到治理国家的本源,找到民主的本质,找回我们的中国精神之乡,文明与法治等观念,还有深得民心的宪法权威及深入人心的法制精神,我们当为之奋斗、不懈努力。

  设立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再一次让我们思考,到底靠什么建立国家?国家精神通过什么形式表达?四中人到底要为国家做什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宪治国,从根本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与尊严。

  依宪治国,让我们消除一些误区,能更清晰看到,任何人治只能将社会引向高度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不安全感,国家的发展不是靠一两位杰出的领导人,而是靠持续的法治。现代国家欢迎的不是人治,而是要痛痛快快的法治,干净利落的法治。那怕梦想有点远,但我们要一起等待。

  最后,何校长提出倡议:纪念国家宪法日,让我们重视规则,倡导法治,从自己做起。让我们世界一天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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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石明副校长讲话学生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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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认真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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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guosiyuwen.com/news/xichengxinwen/2014/1210/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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