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综合我市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中考中招和初中教学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考中招改革工作
1、考试科目和分值改革
借鉴高考改革思路,与高考改革相衔接,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出发,对中考科目设置和分值进行适当调整。
从2018年起,考试科目和分值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体育九门课程。
中考满分为580分(不含加减分),其中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10分)、思想品德(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五门考试科目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考试(物理、生物(化学)须至少选着 一门),所选三科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照100%、80%、60%的系数折算为实际分数,即:三科折算后实际满分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
体育成绩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2、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9年义务教育的积累,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重视 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在各科目考试内容中融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内容的考查。扩大选材范围,突出首都特色,贴近生活,注重实践。推进中考 体育考试改革,逐步增强考试项目的选择性,加强仪器设备在量评项目测试中的应用。
3、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加大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校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制度,2016年力争达到不低于招生计划50%的目标,招生政策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和一般初中学校倾斜,引导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考试时间
本市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一共两天半,学生在初三第二学期确定中考的选考科目。
初中教学改进工作
1、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整体设置课程,开设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以及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2、关注课程的整体育人功能以及学科内、学科间的联系与整合,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在学科教学中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渗透。
3、各区和学校要严格设定执行《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对7-9年级的要求,落实课程标准, 充分认识到新修订课程计划对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的重大意义,认识到考试评价和课程学习的关联性,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 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
4、合理安排学科课程,为学生创造更多自主探究的时间和空间。充分利用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资 源开展学科实践活动,用好各学科平均不低于10%的实践活动课时,逐步形成学科内综合以及跨学科多主题、多层次的系列课程,综合培养学生的人文、科学素 养,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5、全面实施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小实验、小制作等活动,做好学生参加“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的认真填报工作。
6、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使学生通过学习,拓宽视野,创新思维,学会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要加强与国家课程的融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