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北京市中小学生金帆奖、银帆奖的通知》(京教函〔2015〕292号)安排,在区县教委报送金帆奖、银帆奖材料的基础上,10月—11月,市教委有关处室组织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组按照《关于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金帆奖银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京教体美〔2011〕14号)要求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经报请委主管领导同意,决定授予北京市第65中学姚玉等9名学生为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金帆奖,授予北京市第二中学张博雅等120名学生为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银帆奖,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流程,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51583339、51583089
(工作时间:9:30-11:30,14:00-17:0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