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儿童家长:
你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俗称“一老一小”,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支持!一年一度的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将要启动,为了保障您的孩子及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请您关注以下事项。
一、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6年度学生儿童每人缴费标准为160元。
(二)缴费方式:今年起,在校(就托)学生儿童的缴费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个人现金缴费”变更为“委托银行缴费”方式。
上一年在社保所或者学校参保且采取“委托银行缴费”方式的,无需变更缴费方式,但需确认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余额是否充足。
(三)缴费账户建立:学生儿童家长需到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见附表)中任意一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学生儿童或家长的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建议多存10元,即170元;可以多存几个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避免以后因遗忘缴费而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二、信息采集
(一)手机号码采集和网上申报注册
2015年7月5日之前,学生儿童家长血药通过学校(委托机构)上报有效的手机号码。之后,学生儿童家长应在7月5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学校登记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入个人页面,完成注册。(详见《网上申报注册及采集银行账户操作指南》)
(二)缴费银行账户信息采集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按时参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就医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请您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正确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同时也可在网上查询2016年度是否已缴费成功,只有完成缴费才能参报(续保)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请按照学校的安排,详见《网上申报注册及采集银行账户操作指南》)
三、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集中参保缴费期(9月1日至11月30日)内进行三次扣款。逾期,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机会。请家长及时核实您孩子的缴费情况,以免造成漏缴。
四、注意事项
(一)医疗待遇
缴费一年以上且继续连续缴费的可享受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如果中断缴费,社保卡停用,恢复缴费的第一年只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北京小升初网
(二)港澳台在京参保的学生儿童需开立家长的银行账户
对于港澳台在京参保的学生儿童(身份证号码派号为999开头),需要开立并采集家长(存在有效身份证号码)的银行账户信息,才能成功扣款。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注:本资料仅作为参保缴费宣传材料,不作为政策解释依据。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http://www.bjrbj.gov.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xschu.com
本文来源于北京市社会保险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