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2015年北京高招政策正式出炉。今年北京市将实行考后知分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确定为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进行,且本科志愿填报采取大平行方式。同时,今年大幅缩减和调整了高考加分项,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市级三好生等7类加分项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适用范围调整为仅适用于市属高校。今年北京市属高校将启动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计划招生2000人,并在市属本科一批招生院校中扩大针对农村地区定向招生的“农村专项计划”,计划招生200人左右。
3月26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北京教育考试院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
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招考委主任委员苟仲文就做好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招考改革;二是强化安全体系建设,确保高考平安顺利;三是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四是着力提升招考服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关于今年北京市高考高招重点改革事项
(一)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坚持2014年的改革导向,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根据学科特点和考核目标,积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内容。科学设计试卷结构和试题,继续保持和增强北京试卷注重基础、综合和灵活的特色,增强试题的选择性和开放性。充分重视学生在12年基础教育中的知识积累以及对学习和生活的感悟,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一是扩大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本科农村专项计划。2015年我市农村专项计划将从30扩大到200左右,从3所市属高校扩大至所有市属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招收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就读的农村考生,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考生升入本科一批比例。二是紧密契合国家和北京市发展建设需求,培养社会急需的高水平人才,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的良性联动,全面提高大学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实施市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招生计划数2000左右,按区县分配。
(三)调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从今年起,将高考本科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从考前填报调整为考后知分填报。具体为:本科批次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高考成绩公布后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进行。专科批志愿填报安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时间为8月3日8时至4日20时。
(四)调整本科志愿设置。
从今年起,对2015年高考志愿设置进行调整。具体为: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每所高校填报6个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五)调整自主选拔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方式
从今年起,对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方式进行调整,具体为: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六)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1.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以及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称号、奖励、名次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保留“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分值不变。
3.取消“奥赛省级一等奖”、“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保留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及退出部队现役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项目。
4.取消“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
5. 调整“少数民族”加分项目。2015、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加分考生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5分,也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